******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非金属矿物土壤调理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进行批复,现就项目环评相关情况予以公示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来信来电进行反映。
******服务中心 怀化市生态环境局辰溪分局窗口
邮编:419500
联系电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2024年8月30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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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有限公司年产15万吨非金属矿物土壤调理剂建设项目 |
建设地点 | ******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 |
建设单位 | ******有限公司 |
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 ******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有限责任公司现有厂区内)。项目总用地面积10000m2。建设内容包括:原料堆棚、生产破碎区、半成品罐、粉磨区、打包区和成品罐、污水处理区以及配套供配电、给排水、环保设施等。本项目产品为非金属矿物土壤调理剂,生产能力为15万t/a。项目总投资14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23万元,占总投资16.43%。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加强废水治理。按照“雨污分流,清污分流”原则,布设厂区排水管网。初期雨水经沉淀池处理后回用于洒水降尘;生活污水经化粪池处理后清掏做农肥使用,不外排。 2.加强对大气污染的防治。对于生产区、原料棚、成品区、装卸等无组织粉尘采取搭棚全封闭、设围挡、厂区全面水泥硬化、洒水抑尘等措施减少对环境的污染;破碎粉尘、粉磨粉尘、打包粉尘和热风炉燃料废气等各类废气经对应的布袋除尘器处理后通过15m排气筒排放,确保生产过程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 3.加强营运期噪声管理。优化平面布局,选用低噪音设备,采取基础减震、安装减震垫、车间隔音等减振降噪措施。厂界噪声须满足《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2类标准要求。 4.加强固体废物管理。按“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的原则,落实好各类固体废物的收******居民作为肥料回收利用不外排。除尘器收集粉尘全部回用于生产线,不外排。维修产生的废含油抹布、废油桶设置一个5m2的危废暂存间暂存,定期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置。 5.排污口必须按照生态环境部的有关规定进行设计、施工,并设置统一的标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