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黑乡振联〔2023〕32号文件的要求,对符合条件的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发放交通补助******农村局汇总,现将我市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资金3803元、生产奖补资金2500元,补助资金共计6303元,公示如下:
杨岗镇:补助资金2900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2400元、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虎头镇: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东诚镇:生产奖补资金1500元。
伟光乡:交通补助资金1403元。
上述补助资金从九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四日进行十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467-******。
******农村局
二0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虎林市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生产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者: ******农村局
杨岗镇:补助资金2900元。其中:交通补助资金2400元、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虎头镇:生产奖补资金500元。
东诚镇:生产奖补资金1500元。
伟光乡:交通补助资金1403元。
上述补助资金从九月十五日至九月二十四日进行十日公示,公示期内如对公示情况有异议的,请拨打举报电话:0467-******。
******农村局
二0二四年九月十五日
虎林市关于发放脱贫劳动力和监测帮扶对象稳定就业交通补助、生产奖补资金的公示
发布者: ******农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