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有限公司受******有限公司三明分行委托,对******保健院“银医平台”配套房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具有法定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名称:******保健院“银医平台”配套房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RRZB2024[CS]045。
3.采购内容及要求: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合同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最高限价(元) | 投标保证金(元) |
一 | 1-1 | ******保健院“银医平台”配套房建设项目 | 1项 | 275000元 | 3000元 |
注:投标人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超过最高限价为无效报价。 |
4.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并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具有相应经营范围的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证明文件(若为三证合一的,可只提供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财政局关于进一步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的通知》(明财购〔2021〕9号),预算金额在60万元以下的政府采购项目推行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承诺制。供应商提供资格承诺函(详见第三章采购内容及要求附件)的即可参加采购活动,在投标(响应)文件中无需再提供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材料。若不提供本承诺函的************银行资信证明;b依法缴纳税收: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的依法缴税的证明材料;c社会保障资金: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6个月内任意1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
(3)投标人不得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人须提供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后,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和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其上述信用记录的信用信息查询结果网页打印件或截图(均须注明网址);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无行贿犯罪情形的书面声明;
(6)单位负责人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需随身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单位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5.招标文件发售时间: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方可从2024年9月18日至2024年9月24日(节假日除外),每天8:30—12:00、15:00—17:30(北京时间)到******有限公司登记并申请购买采购文件。逾期未购买采购文件的投标人视为放弃投标。
6.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十二层******有限公司)
7.标书售价及要求:招标文件纸质或电子版售价300元,邮寄另加50元,售后不退。
8.接受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投标文件应于开标当日(北京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09:00前纸质投标文件密封后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派专人送达,逾期收到、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
9.开标时间:2024年9月25日上午09:00(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十二层******有限公司开标室)
11.以上事项如有变更,******有限公司将通过 三明市国资阳光交易平台 通知,务请投标人予以关注。
12.联系方式:
采购人:******有限公司三明分行
地址: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东新四路1号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电话:******
******有限公司
地址:三明市三元区汇鑫大厦十二楼1209室
联系人:小陈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