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垫江县大沙河沙河乡沙河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垫江子项)已由******委员会(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发改委发〔2022〕95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垫江县生态环境局,建设资金来自争取上级资金、自筹资金(资金来源),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招标人为******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1 建设地点:饮用水源地保护区涉及乡镇(垫江县沙河乡)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垫江县大沙河沙河乡沙河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垫江县子项工程,化粪池建设20座;水生植物构建,挺水植物构建5610㎡,沉水植物构建25820㎡;多功能浮岛构建8886㎡;水源地规范化******控制中心1套(不含土建)
2.3 ?本次招标项目工程总投资额:******.96元
?本次招标项目合同估算金额:******.96元
2.4 招标范围:本次招标为垫江县大沙河沙河乡沙河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垫江子项,并对本项目绿化工程进行5年的养护。具体工程量详见本项目工程施工图所示的全部工程内容,具体内容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资料、澄清资料及补遗资料等相关内容。
2.5 工期要求:200日历天
缺陷责任期要求: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
2.7 其他: /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3.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市政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
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
?3.1.2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业绩条件:投标人从2019年1月1日起至投标截止日止,以竣工时间为准)独立完成过至少 1 个环境保护工程;
3.1.3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3.2 本次招标□接受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招标人: | ******有限公司 | 代理机构: | ******有限公司 |
地址: | ******街道朝阳北路5号3幢7层 | 地址: | 重庆市九龙坡区江厦星光汇2栋6楼 |
联系人: | 陈老师 | 联系人: | 叶老师 |
电子邮箱: | 电子邮箱: | ||
邮编: | 408300 | 邮编: | 400039 |
联系电话: | ****** | 联系电话: | ****** |
传真: | 传真: | ||
******银行: | ******银行: | ||
账号: | 账号: |
垫江县大沙河沙河乡沙河水厂水源地环境综合整治提升项目(垫江子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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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营业部 | ************671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100662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垫江支行 | ************065-001605 |
垫江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银行重庆垫江支行 | ******5778VA0007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