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的相关要求,对“海南省陵水县曲港河入海河口综合治理”环境影响评价相关信息进行第一次公示。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曲港河入海河口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3)建设内容:包括曲港河入海河口水交换能力提升(疏浚)、入海河流(曲港河)岸线修复、曲港河入海河口湿地恢复,其中:曲港河入海河口水交换能力提升(疏浚)面积约45000.00 平方米;入海河流(曲港河)岸线修复长度约 1300 米,两岸共计 2600 米,修复面积约 15600.00 平方米;曲港河入海河口湿地恢复面积50618.12 平方米(包括地块一37837.30 平方米,地块二12780.8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总工会七、八楼
联系人:邢维文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电话:0571-******
联系人:马路阔
邮箱:******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3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
链接:******/s/1xwbz6ay_yrkg5_p5ynhg4g
提取码:f14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一、建设项目的名称及概要
(1)项目名称:曲港河入海河口综合治理工程
(2)建设地点:项目位于海南省陵水黎族自治县
(3)建设内容:包括曲港河入海河口水交换能力提升(疏浚)、入海河流(曲港河)岸线修复、曲港河入海河口湿地恢复,其中:曲港河入海河口水交换能力提升(疏浚)面积约45000.00 平方米;入海河流(曲港河)岸线修复长度约 1300 米,两岸共计 2600 米,修复面积约 15600.00 平方米;曲港河入海河口湿地恢复面积50618.12 平方米(包括地块一37837.30 平方米,地块二12780.82平方米)。
二、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总工会七、八楼
联系人:邢维文
电话:******
三、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及联系方式
评价机构:自然资源部第二海洋研究所
电话:0571-******
联系人:马路阔
邮箱:******
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保俶北路36号
四、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若您对项目与本项目环境影响和环境保护措施有关的建议和意见,可填写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意见表反馈,公众意见表通过如下链接获取。
链接:******/s/1xwbz6ay_yrkg5_p5ynhg4g
提取码:f14a
五、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通过信函、电话、电子邮件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发表对本工程建设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看法。
为使您的宝贵意见能得到及时的处理和反馈,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有限公司
2025年3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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